“倒打一耙”
猪八戒的独门绝技,取经路上,屡试不爽,使用时需先佯装逃跑,骗得敌人松懈之时,回身就是一耙,多少妖魔鬼怪还没来不及“吱”一声,就倒在这耙子之下了。
可能这招实在太“缺德”,之后又被比喻为自己干了坏事不承认,反而对检举人反咬一口;或者是不接受别人的批评,反而指责批评别人。
最近,“知乎”上出现了一则热帖,其内容就是讲述帖子的主人被“倒打一耙”的经历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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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自家一楼的院子里种了几十棵洋水仙。前几天有个老太认为这是韭菜,在家里无人的情况下,私自进入我家院子,偷割了很多水仙的叶子,并且做成了饺子给她孙子吃,导致她孙子食物中毒。老太伙同她子女来我家闹,说我不应该在公共场所种植有毒的植物,我这是故意要毒害她孙子。老太报了警,警察让我出于人道主义赔偿部分医药费,并且铲除水仙以免后患。警察还让我以后给所有的植物插上牌子,写清楚品种,能不能吃。
(帖子原文节选)
因此,帖主感到灰常郁闷,不但自家种的水仙被偷了(明明还期待开花来的),自己还莫名其妙地变成了“投毒者”!?这可不是闹着玩的,种花明明只是为了美化环境,怎么变成“故意杀人”了?
你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?
每隔一段时间,网上就会出现这样“被人误解”、“百口莫辩”的新闻事件,很多事件的当事者最初也没有想到自己无心的行为会造成“严重后果”。然而,这世界上可没有人能够%预测事情的结果,当你的行为确实造成了严重后果时,你该怎么办呢?
01我的行为是否有过错?
按照我国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六条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就一般侵权而言呢,我国侵权责任法适用的是
“过错责任原则”的规定。
那么什么是过错责任原则呢?简单来说就是指造成损害并不必然承担赔偿责任,必须要看行为人是否有过错,有过错有责任,无过错无责任。
就拿本案来说,帖主在属于自己的院子里面种花是帖主的权利(院子的产权属于帖主),同时种植的洋水仙也并不是被国家禁止种植的植物,因此,帖主在院子里面种水仙是不违法的、没有过错的,因此也就无需承担老奶奶孙子中毒的责任。
02
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
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六条可知,在过错责任原则中,过错是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核心要件,也是人民法院审理侵权案件的主要考虑因素。
除此之外,也要明确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。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,行为人承担责任必须是主观上具有过错,并且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。
(此处是重点,敲黑板!)你的行为如果具有过错并且该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(有过错,有因果),那么不要侥幸啦,请妥妥地承担责任,但是如果主观上没有过错,即使你的行为产生了损害后果(无过错,有因果),也不用承担侵权责任哦。
在本案例中,因为有毒的水仙叶子是被老奶奶盗走的,并不是被帖主主动送出去的,帖主的行为与小孙子中毒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,并且帖主在自家花园种水仙也不存在过错,所以帖主何须承担“莫须有”的罪名呢?
说完了帖主的行为之外,我们再说说这位老(xiong)奶奶的行为吧!首先,她未经帖主的同意私闯私人领地偷采别人的鲜花植物,这本身就是侵犯帖主民事权利的行为。第二,把水仙偷回家包成饺子给她的孙子吃才造成的中毒,老奶奶的行为才是孙子中毒的直接原因。有过错,有因果,因此老奶奶才是需要为自己孙子中毒负责的那个人!
当你也遇到这样的情况时,你知道怎么做了吗?